各会员单位:
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文件(工信厅消费[2008]5号)获悉,国务院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“三定”规定,安排中药材扶持资金项目计划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。该部为充分发挥中药材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,加强和规范中药材扶持项目管理,组织编制了《2008年国家中药材扶持项目申报指南》(详见附件)。
文件要求申报文件和项目建议书于2008年9月30日前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。请有关会员及相关单位,按照文件要求于2008年9月25日前组织材料统一送达省医药保健品行业协会秘书处,秘书处汇总上报材料后报送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。
附件:1、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申报2008年度中药材扶持项目
2、2008年度中药材扶持项目申报指南
3、国家中药材扶持项目立项建议书(格式)
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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